殘疾職工康復醫療期間工資福利有新規 |
時間:2009-08-13 14:21:12 點擊: 次 |
提請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的《浙江省殘疾人保障條例(草案)》,在殘疾人政治權利、康復、教育、勞動就業、文化生活、社會保障和無障礙環境等方面作了不少創新性規定。 據了解,《條例草案》規定,殘疾人康復醫療期間,職工的工資福利按病假處理。 《條例草案》將符合規定的殘疾人康復項目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合作醫療范圍。殘疾人購置基本輔助器具、負擔康復醫療費用確有困難的,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助。還規定,要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,免費為孤殘和貧困家庭兒童提供搶救性康復治療。 來源:浙江工人日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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